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哼,走吧,你还想多呆一会儿不成?”
叶曼白了秦林一眼,心底再次给这个小混蛋记了一笔,心中小本本的第一页记完了?
不要紧,翻开下一页继续记。
反正叶曼专门给秦林记账的小本子厚的很,到时候记得越多,打起来越爽!
也难怪叶曼生气,她打扮得不漂亮吗?
秦林竟然在自己过来之后,还恋恋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道若隐若现的沟沟,真是丢人。
哼,陈世美,我又不是没有!
叶曼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装扮,果然还是老娘天下最美!
叶曼确实有资本说这句话。
相对于一身火红诱人衣裙的沈思琪,叶曼此时的穿着反而显得素雅了一些,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反而为她平添了三分魅力。
她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粉色旗袍,上面绣着蓝白色的小花,亮光丝缎的绸面,将叶曼的身材勾勒地越诱人。
再加上那件旗袍的下摆似乎要比秦林以前见过的还短了一些,连圆润雪玉一样的膝盖都露了出来,越显得双腿笔直修长,白得耀眼。
这种装扮,若是放在后世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在o2年,已经算是比较前卫了。
当然,考虑到这是在港岛,所以倒也没什么,没见沈思琪刚刚更大胆?
虽然那似乎只被秦林一个人看到了。
不过还别说,突然换上这套粉色旗袍的叶曼还真让秦林惊艳了一把。
往常看她,秦林都是觉得叶曼诱惑和女王气十足,感觉不穿个至少十厘米的红色或者黑色细跟高跟鞋,就体现不出她的霸气一样。
而这次,叶曼却让秦林感觉到了一丝淑女感来。
虽然由于那双完美无瑕的玉腿的缘故,诱惑力有增无减,但是确实是让秦林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对于秦林的这种心思,叶曼虽然明面上没说什么,但是还算满意。
“大有什么了不起的?”
叶曼心中十分鄙视。
坦白来说,如果不比较的话,叶曼的其实也不算小,至少秦林就觉得很不错了,但是奈何不仅仅女人是视觉动物,男人同样也是啊!
一旦叶曼跟沈思琪站到一起,那就可以看出差距了,这叶曼怎么能忍?
不过还好,虽然沈思琪一米六六的个头虽然在女人中并不算矮,但是跟腿上多长了四厘米的叶曼一比较,那差距还是有些明显的,算是搬回了一筹。
所以随着叶曼将沈思琪胸前遮掩好之后,秦林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叶曼的腿上。
哼,果然对于腿控而言,胸什么的可有可无。
想到这里,叶曼得意地扫了一眼沈思琪的胸前,“也就比我大那么一点点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秦林是个腿控,这一点从他经常有意无意偷瞄自己腿的目光中,叶曼就看出来了。
果然小试牛刀之下,叶曼很满意。只要那个女人不搞歪门邪道,那秦林的注意力就一定会是放在自己身上。
呃,对于这点,秦林其实是不认同的。
作品简介...
简介关于强势重生,瘸子夫君把我宠成宝前世宴清欢被渣男的花言巧语所骗,为帮他重振苏家,可谓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不到三十岁年纪,便形如槁木。谁知苏家崛起后,她的丈夫转身便娶了她的嫡姐,甚至嫌弃她庶女的身份,把她从妻贬为妾,油尽灯枯的她被活活气死在喜堂之上。再次睁眼,宴清欢回到了苏家去提亲那一日。既然躲不过要嫁到苏家的命运,那就换一个人来嫁,正好前世的恩怨她也要和她们好好算一算。世人都觉得她疯了,放着苏家最有前途的二少爷不嫁偏偏嫁给一个瘸子,宴清欢道,吾乐意。后来宴清欢成为了皇商,曾经人人瞧不起的瘸子成了京都城闺阁女子最想嫁的人后,渣男后悔了,欢儿,我与大哥同出一门,你为何把他当做掌中宝,却从不多看我一眼?宴清欢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因为你丑啊。苏景翊听到这件事情后高兴的一整晚没睡着。没有人知道,苏景翊曾经有多讨厌这个世界,直到宴清欢出现后,他才一点点的开始喜欢这个世界的。...
美强拽女主vs冷面霸道男神八零+后妈文+一见钟情+发家致富一身旗袍的沐时雨,刚穿越,就被邻里邻居认定为狐狸精。见到她的人家,各个大门紧闭,生怕家里男丁,被她勾了魂去。殊不知,她在现代忙于研究医学,恋爱都没时间去谈,对于这些平平无奇的男人,丝毫兴趣也没有。不过,现在就有个宝藏男人,值得她化身妲己,三年抱俩!傅恒城,张婶看我手相说,我命里缺样东西!什么?沐时雨葱白玉指缓缓缠上,勾住他的五指命里缺你啊大门外路过的张婶切,我明明说,你命里桃花多,男人成堆扎!傅恒城握紧了她的手走,出门!去哪?领证!...
小说大明带着老朱去穿越中主人公是赵长歌。小说讲述了历史的遗憾,或许可以是老秦人五百年励精图治创建的秦朝,在短短十四年内分崩离析可以是封狼居胥的英勇,却遗憾地早逝。是昭君的思乡之泪,再也无法回到长安是赤壁一役,梦想统一却成灰烬。是崖山之上,十万军民共赴黄泉是拯救了大明的英雄,独独无法自救。如果有时光倒流,有机会重塑历史,你愿意去弥补这些遗憾吗?我知道我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