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队员在山上摘一些野菜,菌子,或者弄到一些野鸡野兔之类的,都不用上交。
可是这么大一头的野猪,需要弄到生产队大家一起平分。
当然,作为杀了野猪的沈浩廷,能够多分一些。
沈浩廷将野猪清理了一下,随后直接扛在了身上,招呼着苏念念一起下山去。
苏念念看着沈浩廷高大的背影,扛着二百多斤的野猪还能这么轻松地走山路,对沈浩廷就更加的佩服了。
两人一道下了山。
看到沈浩廷打了一头大野猪,生产队也和炸开锅一样。
“哎呦,沈浩廷真是厉害啊,这当过兵的就是不一样。”
“是啊,一头这么大的野猪,他都能给打死,这也太牛逼了吧?”
“真的太厉害了,他咋能这么牛逼呢?”
“难怪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连长呢,人家是有些本事在身上的。”
“……”
“……”
在众人的瞩目之下,沈浩廷将野猪扛到了生产队的稻谷场。
随后喊来了大队长,也就是苏根民来处理野猪,等会儿生产队的人都来分猪肉。
一听有猪肉可以分着吃,整个生产队的人都跟着激动了起来。
生产队的人,也是能出力的都来出力。
苏根民很快的安排了人过来处理野猪。
和处理家猪差不多,就少了一个杀猪的步骤,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大家烧了热水,将野猪身上的毛先脱了。
随后再将野猪的内脏处理好。
像野猪内脏,猪大肠,猪肺这类东西,一般人是不爱吃的。
腥味比较重,根本吃不下。
尤其是猪大肠,臭烘烘的,根本难以下咽。
其实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做菜方法有问题。
调料不足够,只能放一些油盐,这些腥味儿比较重的东西,就比较难以掩盖味道,所以大家自然不爱吃。
不过对于苏念念来说,这可是好东西,打算等会让苏根本给她拿一些。
人多力量大,加上队员们都迫不及待的想着能吃上肉,所以很快,一头野猪就被处理好了。
纯肉一共是一百八十斤。
红旗生产队一共八百多人,所以一个人平均下来,能分差不多二两肉。
现在一家至少都是好几口人,一家十几口人是常态,所以每个人算下来的肉能分到的不是很多,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话,基本上一家能分个两三斤肉。
苏念念手艺好
将肉处理好了后,苏根民便冲大队的队员道,“这野猪是沈浩廷打来的,他的功劳最大,所以这野猪肉给他分二十斤,大家没意见吧?”
队员们哪里会有意见。
他们都是跟着沈浩廷后面沾光享福,今天能开荤吃肉。
现在给沈浩廷多分些,那是应该的。
还得是沈浩廷这个当兵的觉悟高,这要是换做觉悟不高的,偷偷地藏起来自己吃,他们这些队员可就分不到了。
作品简介...
简介关于强势重生,瘸子夫君把我宠成宝前世宴清欢被渣男的花言巧语所骗,为帮他重振苏家,可谓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不到三十岁年纪,便形如槁木。谁知苏家崛起后,她的丈夫转身便娶了她的嫡姐,甚至嫌弃她庶女的身份,把她从妻贬为妾,油尽灯枯的她被活活气死在喜堂之上。再次睁眼,宴清欢回到了苏家去提亲那一日。既然躲不过要嫁到苏家的命运,那就换一个人来嫁,正好前世的恩怨她也要和她们好好算一算。世人都觉得她疯了,放着苏家最有前途的二少爷不嫁偏偏嫁给一个瘸子,宴清欢道,吾乐意。后来宴清欢成为了皇商,曾经人人瞧不起的瘸子成了京都城闺阁女子最想嫁的人后,渣男后悔了,欢儿,我与大哥同出一门,你为何把他当做掌中宝,却从不多看我一眼?宴清欢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因为你丑啊。苏景翊听到这件事情后高兴的一整晚没睡着。没有人知道,苏景翊曾经有多讨厌这个世界,直到宴清欢出现后,他才一点点的开始喜欢这个世界的。...
美强拽女主vs冷面霸道男神八零+后妈文+一见钟情+发家致富一身旗袍的沐时雨,刚穿越,就被邻里邻居认定为狐狸精。见到她的人家,各个大门紧闭,生怕家里男丁,被她勾了魂去。殊不知,她在现代忙于研究医学,恋爱都没时间去谈,对于这些平平无奇的男人,丝毫兴趣也没有。不过,现在就有个宝藏男人,值得她化身妲己,三年抱俩!傅恒城,张婶看我手相说,我命里缺样东西!什么?沐时雨葱白玉指缓缓缠上,勾住他的五指命里缺你啊大门外路过的张婶切,我明明说,你命里桃花多,男人成堆扎!傅恒城握紧了她的手走,出门!去哪?领证!...
小说大明带着老朱去穿越中主人公是赵长歌。小说讲述了历史的遗憾,或许可以是老秦人五百年励精图治创建的秦朝,在短短十四年内分崩离析可以是封狼居胥的英勇,却遗憾地早逝。是昭君的思乡之泪,再也无法回到长安是赤壁一役,梦想统一却成灰烬。是崖山之上,十万军民共赴黄泉是拯救了大明的英雄,独独无法自救。如果有时光倒流,有机会重塑历史,你愿意去弥补这些遗憾吗?我知道我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