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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许老师,我们是老同学,也是不错的朋友。”
许若彤听到孙天成这样给他妻子介绍自己。
而介绍田芬芳的时候,孙天成很简单的说,“这是我媳妇儿,田芬芳。”
虽然只是短短的几个字儿,但却扎透了许若彤的心。
媳妇儿?!
市井又亲昵的称谓,她以前从不敢想象在国外时常穿着卡纳利西装三件套的孙天成,竟然也会用这样的词汇来称呼他的伴侣。
她也曾幻想过,如果自己能嫁给孙天成,那她便会成为孙夫人,但从来没想过会成为孙天成的“媳妇儿”
。
她也想过,如果两人有缘走到一起,必然是每天谈经论道,喝着咖啡,品着西点,过那种油画上才会出现的生活。
然而,许若彤在这一刻才认识到,她根本不了解孙天成,孙天成在精致西装包裹下的内心,原来渴望的竟然是这样一份感情。
她该怎么说呢?也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是那个对的人。
尽管有了这种觉悟,但却没有让许若彤好受一分一毫,相反,她现在看到田芬芳在丈夫臂弯里露出幸福而略带几分羞涩的笑脸,简直觉得是对自己的一种莫大的羞辱。
而她从不是一个只会隐忍不发的小女人,从进门以来,一直积攒的各种负面情绪,让许若彤终于有些失态了。
因此,当她面对田芬芳友善的问好的时候,只是扯起一边嘴角笑了一下。
然后,她向着田芬芳伸出了自己的一只手。
见到对方这样的举动,田芬芳微微一愣。
难道许若彤是想和她握手的意思么?
这未免有点奇怪,因为女人之间,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很少用握手这种礼节,如果投缘,多半会亲密的靠近聊天,如果话不投机,那么礼貌的点头之后,寒暄两句也就各自别过了。
而且这又不是多么正式的场合,女人和女人互相握手,多少让田芬芳有些意外。
看她迟迟没有伸出手来,许若彤脸上略带轻蔑的笑容更盛,她说,“小田,你这样冷落我,不太好吧,难道你都没学过握手的礼仪么?”
这样挑衅味道十足的话,已经把说话人的意图表达的相当明显,田芬芳不由心头暗暗惊奇,自己也没有的罪过这个许若彤,她怎么这样针对自己?
虽然明知对方不友好,但考虑到这是丈夫的同事,田芬芳决定还是忍让她一次,于是便将手伸了出去,和对方虚握了一下。
谁知,这一握手,却让许若彤一愣。
她之所以要主动跟田芬芳握手,其实是抱着要嘲笑对方的心思。
既然都说田芬芳是个村姑,在家务农,那她肯定有一双粗糙的大手,就凭刚进城这十天半个月,根本不可能让她常年务农的手能变得柔滑细腻,和她们这群常年养尊处优的知识分子相比。
到时候,自己便可借着这个因由嘲笑她一番,让她认清楚,别以为穿上了连衣裙,住进了小别墅,嫁给了孙天成就能改变出身,脸蛋再好也没用,粗糙的,干过农活的手会时刻提醒她,她永远和这里的其他人不一样。
可谁知道,田芬芳的手竟然是意外的柔滑,细腻,甚至比她们这些握笔的人的手还要好。
这怎能不让许若彤暗恨,吃瘪,她在握过之后,赶紧便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甚至还甩了一下田芬芳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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