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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天。
哑巴小姐是一位聋哑人,看起来20岁出头,干活特别利落,一个人赶着一群狗从来不怕,清扫狗舍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因为干活的时候怕被狗不小心弄脏衣服,所以一般我们都会穿旧衣服去。
();() 哑巴小姐也是一样,每次见她都是穿着特别大号的那种类似工厂的工作服。
但后来有一次我做完义工,站在路边等回学校的公交的时候,看到了街对面哑巴小姐穿裙子的样子。
当时正好是黄昏,宠物之家在市郊,马路上车子很少。
金黄的霞光落在哑巴小姐身上,树叶轻轻摇晃,远处是橘红色的夕阳。
隔着马路,哑巴小姐冲我挥了挥手,应该是笑了的。
据同去做义工的朋友说,哑巴小姐是在这里做义工时间最长的一个,已经有三四年了。
虽然听不到也说不了话,但性格特别好,狗狗们也都认识她。
朋友还说,哑巴小姐经常会打字问别人哪条狗叫什么名字。
我听到这里觉得奇怪,即便知道了名字又怎么样呢,毕竟哑巴小姐又没办法喊出来。
朋友说可能是她已经把狗狗们当做了朋友吧。
总之,我对哑巴小姐的了解不多,甚至不知道她姓什么。
再后来,研究生毕业之后,我就去了成都工作,之后又辗转过不少地方,再也没有见过她。
但那个下午,她站在马路对面、穿着裙子冲我挥手的场景我至今都能记得。
所以......大家应该也猜到了,哑巴小姐其实就是秦宛晴的原型。
而这段微不足道的记忆,也正是我写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
《围城》里有一段话我很喜欢。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
“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
“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哑巴小姐于我而言是只是一段回忆。
但我相信她的未来一定充满了希望,此前所经历的一切不幸都是那些坏葡萄,接下来的人生只会越来越好。
也相信此时此刻看到这里的你,不管如今正在学习还是工作、人生顺不顺利,未来都一定充满了希望!
行了。
差不多了,再哔哔写下去今天不用码字了。
最后的最后,就用一句在书里还没出现的对话作为这篇略显矫情的感言的结尾吧。
“陆晨,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呢?”
“未来。”
“未来是多远?”
“明天。”
......
所以,诸位!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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