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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到半夜,季鱼又发烧了。她很清楚自己在生病,果然身体没养好就这么奔波劳顿,再健康的身体也经不住这么造。烧得迷迷糊糊间,她感觉有人抱着她。“阿鱼,张嘴。”
季鱼紧紧地闭着嘴,就是不肯张开,心里想着,你谁啊?是不是想骗她吃苦药?她才不吃呢。脑袋一撇,发烫的脸直接拱在冰凉的胸膛上,只觉得这个温度非常舒服,仿佛炙烧的肌肤都开始降温。这时,一道声音响起:“主人,要叫医生过来吗?”
医生?这两个字成功地让病得迷迷糊糊的人类睁开眼睛,伸手扯住男人的衣襟,“不要医生,我不打针……”
人在病得糊涂的时候,思维会严重退化,季鱼现在就是这情况。大概是父母在她年幼时车祸身亡,她在医院的太平间里看到父母的尸体,导致有一段时间,她害怕去医院,害怕医生,害怕打针和吃药……所有的害怕,不过是害怕这些东西所代表的死亡。然而时间总会将某些负面的情绪渐渐地消融。长大后,季鱼不再害怕医院、生病或打针,知道生病就要赶紧看医生,吃药身体才会好。如果清醒的时候,她能理智地对待这些。然而当她病得糊里糊涂时,仿佛回到年幼之时,抗拒医生和打针吃药,坚决不肯开口。大概是看她如此抗拒,搂着她的男人最终心软,没叫医生。他哄道:“好,不叫医生,那你张嘴。”
张嘴做什么?给她吃苦药吗?男人继续哄她:“不是吃药,乖啊,先喝水,多喝水就好了。”
听到这话,她挣扎了下,最终选择乖乖张开嘴。有什么东西塞进她嘴里,季鱼下意识地抿了下,很快嘴里泛起一股腥甜的味道,并不算难喝,她下意识地吞咽着。这是水?虽然病得糊涂了,但也不是那么好唬弄的,哪有水只有那么几滴的。她按住凑到唇前的那只手,牙齿咬上去,像是在磨牙,更多腥甜的液体涌入喉咙。莫桑德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烧得糊里糊涂的人类正抓着血族的手在喝他的血,血族的血液和唾液对人类的身体都有治愈的效果,特别是高等级的血族,血液里蕴含的力量越发强大,治愈效果也越好。高等级的血族不会轻易让人喝他们的血,除非是伴侣。江逝秋低头看着怀里的人,看着她的神色渐渐地平静,脸上的温度降下来,重新陷入沉睡。他小心翼翼地将割开一道口子的手抬起,对着那被吮过的伤口舔了下。不过瞬间,伤痕消失,恢复如初。再次醒来,季鱼发现精神前所未有的好,身体也没什么不适感。就像睡了一个非常安稳的觉,不仅疲惫全消,好像身体被强化过,那种轻松感,让人心情舒畅,只觉得世界都是美好的。人类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明白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多么的幸运。窗帘遮住外面的光线,房间里一片昏暗。如同过去醒来,她会在男人怀里,枕着他的臂膀,脸靠着他的锁骨,被他亲密地搂在怀里。这个姿势其实睡得并不舒服,不过几个月下来,也习惯了。季鱼往那胸膛贴了贴,冰冷的体温,毫无起伏的胸腔,没有心跳。非常明显的吸血鬼特征。过去他还会伪装一下,现在他是根本不伪装了。躺了会儿,最后还是因为睡饱了,实在躺不下,季鱼推了推身边的人。男人搂紧她,沙哑地说:“阿鱼,再睡会儿。”
季鱼说道:“我饿了。”
这句“我饿了”
终于让困顿的男人清醒过来,略长的柔顺黑发披散在身后,明明睡了一觉,却丝毫不乱,就像丝绸般顺滑,滑过她的脸颊。季鱼觉得有些痒,抓了抓脸,手指穿过他的头发。这只吸血鬼真是得天独厚,精致妖美得不像真人,像古代话本里的精怪,很容易引人堕落。等下了床,季鱼终于发现异样。她的身体好得不可思议,这几天那种挥之不去的虚弱感完全消失,就像从来没有生过病——不,比生病前还要健康。季鱼蓦地回想起昨晚病得糊涂时的事。当时她不肯看医生,也不肯喝药,然后他哄她喝了什么。她抬头看他,“你昨晚给我喝了什么?”
江逝秋穿着丝绸睡袍,襟口敞开,腰间的系带松松垮垮,要掉不掉,让人有种想要一把拉开的冲动。季鱼硬生生地移开视线,作出正经人的模样。“是我的血。”
江逝秋说,“血族的血液对人类有治愈的效果,你不肯看医生,也不肯吃药,只能这样了。”
闻言,季鱼不禁沉默。上次她惊吓交加,直接昏迷过去,全程没醒来,所以没有拒绝打针看医生;这次病得糊里糊涂,还残留着意识——或者说退化到幼年时期,正是非常难搞的时候,听说大伯和大伯母曾经最怕她生病,打不得,骂不得,哄也没用,求爷爷告奶奶地求她喝药都没用。嘴巴里仿佛还残留着那腥甜的味道,没有想像中的恶心,好像还有点好喝。原来吸血鬼的血是这样的吗?季鱼心情有些复杂。她一直抗拒被吸血鬼吸血,怀疑他也想吸她的血,哪知道他没有吸过自己一滴血,反倒是她一个人类先喝了吸血鬼的血。这算什么?大概是因为喝了吸血鬼的血,莫名有些理亏,季鱼全程都没说话,洗漱过后,乖乖地由他牵着出门。这里的庄园和厄尔浦斯的庄园没什么不同,装璜低调而奢华,可以看出主人的品味高雅,充满金钱的气息。窗外是沐浴在阳光下的玫瑰花田,空气中萦绕着玫瑰的花香。桌上摆满香喷喷的食物,令人食指大动。季鱼喝了口牛奶,看向身边的男人,见他神泰自若地陪她吃饭,忍不住问:“吸血鬼不是只喝血吗?你吃这些,身体会不会……”
会不会坏掉?江逝秋见她关心自己,心情非常好,轻松地说:“我的身体可以消化它们,虽然它们不会提供任何力量给我。”
吸血鬼的食谱确实是人血,他们可以从人血中汲取到力量。简而言之,吸血鬼的力量是源自于人血,人血能维持他们的生机,让他们“活”
着。不过,这些都是低级的吸血鬼。
越是高级的血族,人血对他们的影响越小,更像是点心,可以偶尔尝尝味道。季鱼似懂非懂,很快又在他的投喂中转移注意力。“你最近瘦了好多,要好好补补。”
江逝秋给她夹菜,“虽然身体好了,但瘦掉的肉并没有长出来,还要继续多休养。”
血族的血液可以将她的病治好,却不能让她长肉,还是要继续食补。季鱼差点吃撑,最后捂着嘴表示再吃就要吐了,终于让他意犹未尽地停下投喂。吃完饭后,他拉着她去散步。因为实在撑得难受,季鱼也没拒绝。国内的天气和厄尔浦斯不同,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太阳金灿灿的,阳光普照。这猛烈的阳光,和三伏天有得比。季鱼看到站在树荫下的血族,差点笑出声。江逝秋见她脸上憋不住的笑,说道:“其实晒一下太阳也没什么。”
眼看他要逞强走出树荫,反倒是季鱼吓到,赶紧扯着他,“算了算了,你还是走树荫下吧。”
那一瞬间,她回想很多关于吸血鬼的作品,吸血鬼惧怕阳光,阳光可以伤害他们,甚至杀死他们,在阳光下魂飞魄散什么的……“没有的事。”
江逝秋觉得自己应该给她科普一下,“阳光对血族确实有伤害,但不至于杀死血族,也不会魂飞魄散之类的。”
说着,他伸出手,沐浴在阳光下。季鱼吓了一跳,赶紧将他的手扯回来,然后看到那只手上的肌肤有些红。他的皮肤是冷白色,导致这一抹红非常明显,就像晒伤一样。江逝秋解释道:“这边的阳光比较烈,如果是厄尔浦斯的阳光,并不能伤到我。”
厄尔浦斯的阳光非常温和,对吸血鬼的伤害很低。季鱼看着他手上那抹红,有种想将它消灭的冲动,于是将他拉回屋子里,让莫桑德找药给他擦一擦。“对了,吸血鬼晒伤了要擦什么药?云南白药有用吗?”
莫桑德:“……”
莫桑德绷着脸,默默地去找了一支没有任何标签的膏药过来,递给季鱼。看季鱼真的用它给晒伤的吸血鬼擦手,他深吸口气。算了,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这做管家的,还是别去掺和他们的情趣。这日,季鱼了解到很多关于血族的事——当然,这些了解仅限于江逝秋本人,对其他的血族她还是很陌生的。如果江逝秋不说,根本无人能发现他是血族。他可以摸拟出正常人的样子,体温虽然偏低,却不是那种死人的冰冷,连心跳都能摸拟出来,还可以陪她吃饭、睡觉……也不怪她被骗那么久。在庄园里住了一天,季鱼打算回家。先前会跟过来,是怕自己虚弱的模样吓到家人,现在她健康得可以吃掉一头牛,毫无虚弱感,那就回家吧。江逝秋没有拒绝,说道:“再住一晚,明天我送你回去。”
闻言,季鱼忍不住看他一眼,没有说什么。晚上睡觉时,看着跟着她进房间的血族,季鱼不禁沉默。她问道:“你的房间在这里?”
“是的。”
江逝秋神色自若。季鱼道:“好吧,那我去客房……”
人还没走出门就被一只手拉回来,那只手的力气非常大,让她毫无反抗之力,轻飘飘地落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她整个人契在他怀里,搂着她的血族又爱又恨地说:“别装糊涂!”
季鱼沉默片刻,然后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过去。这一晚,人类没能扛住诡计多端的血族的诱惑,房间里的动静持续到天快亮。人类的体质是没办法和怪物比的,偏偏某个怪物看她坚持不下去时,居然给她喝血,让她能硬扛到天亮。“阿鱼,张嘴。”
腥甜的味道在嘴里泛开,原本疲惫的身体很快就恢复。季鱼拥被坐起,觉得自己堕落了。她突然明白莫菲菲为什么不和托克分手,没办法,血族的活太好,就算一开始笨拙得紧,几个月的努力下来,终于进化成完美情人,像一头不会累坏的牛,不用担心他耕不了地。江逝秋黏黏糊糊地搂着她,一边亲一边说:“阿鱼,还早呢,再睡会儿。”
季鱼看他睡眼朦胧的,突然有些担心,“你不会虚了吧?”
那双惺忪的漂亮眼睛瞬间睁得老大。谁?谁虚了?!!血族精神抖擞地坐起,正色道:“没有的事,我不虚的,如果阿鱼你还想的话,我完全可以……”
季鱼捂住他的嘴,“没有,我不想,我要回家。”
季鱼能下床时,发现已经下午。她沉默了下,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也会和一个男人在床上鬼混大半天。季鱼平静地洗漱穿衣,去找自己带回来的行李箱,说道:“我要回家了。”
江逝秋嗯一声,让人安排车送她回去。看着莫桑德有条不紊地安排,她张了张嘴,最后默默地闭上。算了,反正都滚到一个被窝里,再拒绝显得挺矫情的。只是季鱼没想到,驶出庄园的车不仅一辆,一起前往季家的人也不止他们几个人。-抵达季家所在的小区时,已经是傍晚。季家所在的小区是老小区,也是学区房,当初季敏山为了几个孩子读书特地贷款买的,还向亲戚借了不少钱,直到几年前终于还完。正是放学和下班高峰期,小区里的人进进出出。当十几辆豪车开进小区时,引来不少人的关注,不管是下班的年轻人,还是买菜回来的老人,或者是放学回来的学生,都忍不住看过来。由于小区开发得早,并没有人车分流,车也可以开进来。众人看着数辆豪车开到其中一栋单元楼前停下,然后车门打开,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精英猛男下车,恭敬地迎向为首的那辆车。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十几岁出头的金发少年下车。少年梳着大背头,穿着合身的得体西装,少年老成,气质沉稳,明明长得像个小少爷,却老练得像个管家。看到那群西装猛男没有动,让人明白这小少爷还不是主人。围观的群众不禁伸长脖子,期待地看着。这阵仗一看就是豪门大少爷出行,瞬间拉足人类的期待感。不少人都在想,难道是他们小区里隐藏了什么豪门?或者是豪门来接流落在外的真少爷或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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